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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淹农田 损失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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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问:去年我们村附近新建了一家糖厂,经常排放废水、废气,污染农田,造成粮食减产。我们与厂方交涉,要求赔偿损失,可厂方说他们不是故意的,也已经向有关部门交纳了排污费,所以拒不承担赔偿责任。请问,他们这样合法吗?答:糖厂的做法是不合法的。我国《民法通则》第124条规定:"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定。
出处 《农村科学实验》 2006年第11期37-37,共1页 Rural Scientific Experi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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