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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底线不能破——再谈公开房价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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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一片公布房价成本的呼声中,广东省建设厅否决了几位人大代表的这项提议,广东省物价局也否决了这项提议,认为商品房的价格属于市场定价,价格高低完全由企业自主决定,物价部门如果认为有价格欺诈行为可以检查,比如说,某楼盘说起价5000元/m2。
作者 丁建刚
机构地区 浙江电台FM
出处 《楼市》 2006年第21期111-11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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