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公司治理结构的三个层次中,无论是公司法,还是具体到某一公司的章程,对股东会、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职能都有清晰的规范,但与另两个层次不同的是,董事会的功能在不同的公司常常差异巨大,相比起总经理或董事长个人,人们通常不把董事会作为首要因素与公司的经营成败联系起来,在某些公司,董事会成为可有可无的议事机构。可事实上,即使在美国这个市场经济发育得最成熟的地方,越来越多的“安然”、“世通”事件出现后,当我们从公司机构和制度上分析事件的根本原因时,董事会的缺失往往是其首要的原因。
出处
《当代畜禽养殖业》
2006年第1期24-25,共2页
Modern Animal Husband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