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做好县级人行金融稳定工作的设想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一、建立健全金融风险监测制度体系 (一)成立金融风险救助领导协调组织建立由人民银行、银监会派出机构、公、检、法等部门参加的金融风险救助领导小组,由政府县长任组长,主管县长任副组长。
作者 陈宝奎
出处 《河北金融》 2005年第9期23-24,共2页 Hebei Finance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