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和谐社会的建立不是一蹴而就的,和谐社会的建立过程实质上就是解决社会不同阶层、不同利益主体关系的冲突与矛盾,使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关系达到和谐的过程。所以,深入系统地研究我省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所出现的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不仅为政府有针对性地化解各种矛盾提供对策性建议,而且对于“和谐吉林”的建设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实用价值。
出处
《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
2006年第9期41-44,共4页
Journal of Jilin Provincial Institute of Education
基金
本论文为2006年度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一般项目)课题。项目号:2006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