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圆明园防渗工程应当进行环评——兼论圆明园环境整治事件中的法律问题

EIA should be Conducted for the Penetration-proof Project of Yuanmingyuan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圆明园事件:尘埃落地 7月7日,国家环保总局正式批复圆明园管理处提交的《圆明园东部湖底防渗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指出:“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 原工程方案存在严重缺陷,在工程设计和建设过程中缺乏全面有效的生态保护措施,造成了水生生态系统的严重破坏,必须进行全面综合整改。”批复还明确提出了具体的整改要求,包括全部撤除绮春园湖底已经铺设的复合膜。环保总局还告知圆明园管理处,如对该许可决定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作者 行坤
出处 《绿色视野》 2005年第9期35-38,共4页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