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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纳税人的税单专邮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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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5年4月,广东地区的纳税人陆续收到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寄出的2004年度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俗称“税单”)。这是一枚精心设计、意义特殊的专邮邮简(见附图)。说它是邮简,因它沿虚线撕开后,有一份属于收件人的“税单”,上面列明纳税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实缴税款数额。邮简在收信人的名址页上,右上角是预先印刷好的邮资戳印,邮资机编号“粤CA14”。
作者 黄继光
机构地区 广东南海
出处 《集邮博览》 2005年第10期49-49,共1页 Philatelic Panora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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