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八项措施力减非公企业负担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日前要求各地区、各部门从8个方面对向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行为进行重点治理。一是近几年企业治乱减负中各级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已公布取消的涉及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政府性集资、罚款等项目,适用于非公有制企业,各地必须坚决贯彻执行, 不得变换名目向非公有制企业收取。二是各地区、各部门要对涉及非公企业的收费进行清理,不符合规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出处
《新长征》
2005年第11期58-58,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