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环资委)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共54件。依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案处理办法的规定,环资委在处理议案的过程中,专门征求了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意见;与部分领衔提案代表交换了意见;将初步处理结果分送领衔提案代表征询意见。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2005年第7期699-711,共13页
Gazette of the Standing Committee of the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