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主席团决定: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表决各项议案,采用无记名按表决器方式,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表决时,代表可以按赞成键,可以按反对键,也可以按弃权键。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2005年第3期256-256,共1页
Gazette of the Standing Committee of the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