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4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环资委)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共72件。环资委高度重视议案的办理工作。大会闭幕后,即分不同情况将议案转请各有关部门研究,并在今年的立法、监督和有关工作中结合议案内容进行调研。在此基础上,经与有关部门、地方和人大代表反复商量。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2005年第1期77-86,共10页
Gazette of the Standing Committee of the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