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制定本法。第二条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2005年第6期441-453,共13页
Gazette of the Standing Committee of the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