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作如下修改: 一、第二条修改为:“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2005年第6期476-480,共5页
Gazette of the Standing Committee of the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