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提高政府立法工作质量,市政府决定成立重庆市人民政府立法评审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职责(一)参与或牵头起草市政府规章送审稿、地方性法规送审稿;(二)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之前,对市政府规章送审稿、地方性法规送审稿提出审改意见;(三)参与法律和行政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工作。
出处
《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
2005年第5期37-37,共1页
Gazette of ChongQing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