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按照国务院15号文件精神,大部分农信社正在改制或即将改制成县一级统一法人社和农村合作银行。通过改革,农信社将在管理体制、产权制度、组织形式以及经营机制等方面发生很大的变化。新的管理体制、组织形式和经营机制,既为加强管理、控制风险等创造了条件,同时也对传统的监管工作提出了挑战。如何应对农信社的改革变化,未雨绸缪、前瞻性地做好合作金融监管工作,进而促进合作金融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是当前我们需认真思考的课题。
出处
《中国农村金融》
2005年第3期32-33,共2页
China Rural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