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农村信用社由于多年来的经营效益较差,资本充足率普遍较低,2004年末全国农村信用社资本充足率仅为0.5%,与1988年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制定的《统一资本计量和资本标准的国际协议》(以下简称《巴塞尔协议》)规定的最低要求8%相差较大,如何提高资本充足率是农村信用社面临的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根据资本充足率的计算公式,提高资本充足率的方法,一是增加资本净额,二是减少加权风险资产。途径一:提高经营效益。过去受管理体制、经营机制的影响,信用社经营效益较差,但是现在通过改革,信用社在提高自我发展能力、经营管理能力、抗御风险能力、支农服务能力、市场竞争能力等方面,都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出处
《中国农村金融》
2005年第12期34-34,共1页
China Rural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