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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定监督“空间”有所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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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预算是政府年度工作的节目单,预算一经代议机关审批就有法律效力,政府得严格按此执行。然而,如何保障人大批准的法定预算的执行不会走样,并发挥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效用,各级人大却又常常显得无奈与无助:不是埋怨预算的监督内容太专业,就是责怪质询与特定调查的监督方式太敏感,以致于各级人大时政府预算执行的监督常常停留在一年听取1-2次财政部门的工作报告,发表些许坊间评说的白话了事。的确。
作者 曲豆
出处 《人民政坛》 2005年第4期27-27,共1页 People's Political Sce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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