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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精神病”女校医讨尊严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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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2年7月,《法律与生活》杂志以《单位开个鉴定会,你有精神病》为题报道了河南省开封市第二职业中专女校医江帆因不堪忍受家庭暴力,不断上访,却被开封市教委和河南省精神病医院强行鉴定为精神病的违法行径后,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在社会各界的帮助和关注下,江帆勇敢地拿起了法律武器,在2005年1月底,终于洗清了蒙在头上长达8年之久的不白之冤,讨回了属于自己的人格尊严。作为江帆的代理律师,清华大学宪法与公民权利中心的王丽娟律师无偿为其提供了法律援助。与此同时,她也见证了一个弱女子在身患多种绝症的情况下,为了讨个“说法”所走过的艰难曲折的辛酸旅程。
作者 王丽娟 王健
出处 《法律与生活》 2005年第11期55-57,共3页 Law & 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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