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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民政工作 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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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坚持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并提出了“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的要求。民政部门是主管社会救助工作的主要部门.是社会事务管理的重要部门,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参与部门。加强民政工作.对于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构建“和谐湖南”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作者 余长明
机构地区 湖南省民政厅
出处 《中国民政》 2005年第10期17-19,共3页 China Civil Affai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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