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用科学发展观构建促进就业长效机制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从2002年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以后,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政策,同时,各级政府也都根据国家政策制定了相应的地方配套措施,并且明确规定各项优惠政策享受到2005年12月31日,后来又调整为从办再就业优惠证时间算起,享受三年。可见这些政策,只管三年,并只限于国有企业的下岗失业人员。而随着再就业优惠政策的结束,三年以后怎么办?
作者 邹卫华
出处 《中国就业》 2005年第7期25-26,共2页 China Employment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