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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选“村官"遭到非法撤换应引起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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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已进行了五届,综合一些上访案件,发现所反映的问题有一个共同点,即乡(镇)党委政府一纸决定书,村委会成员不明不白地被撤换或免职。在我们调查的70多个行政村中,就有20个村出现了乡(镇)党委政府非法撤换村委会成员的现象,占总数的28%,导致民选“村官”和部分选民上访,影响社会稳定。对此,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出处 《中国民政》 2005年第8期39-39,共1页 China Civil Affai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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