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村实行殡葬改革主要有三大任务:一是积极推行火化,改革遗体处理办法;二是制止乱埋乱葬,充分节约土地资源;三是革除丧葬陋俗,树立文明节俭新风。这三项任务落实好了,殡葬改革就达到了预期的效果。当前,在农村许多地方推行火化的改革已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与之相应的另两项改革显得相对滞后,尤其是乱埋乱葬的现象还相当普遍,使得殡葬改革的成果大打折扣。如何解决这一问题?笔者认为,在农村普遍建立公益性基地,是目前制止乱埋乱葬现象的一种较为现实的途径。为此,本文拟对此作些思考。
出处
《中国民政》
2005年第3期38-39,共2页
China Civil Affai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