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重要的是落实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楚天主人》2005年第1期载:大悟县人大常委会规定,在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报告后15日内,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发言进行综合整理,形成书面审议意见,交县人民政府或法院、检察院办理;办理单位要在40日内将审议意见办理结果以书面形式向县人大常委会或主任会议报告。这一规定,深得基层人大常委会的赞同。人大常委会会议是常委会行使职权的重要形式。常委会组成人员在这样的会议上,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或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报告,是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
作者 王登高
出处 《楚天主人》 2005年第5期1-1,共1页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