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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股票质押贷款重新步入正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目前联合发布修订后的《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根据新办法,可进行股票质押贷款的证券公司条件有所放宽,同时,借款人的条件进一步细化,质押物的种类以及质押期限也得以增加和延长。根据新办法,可进行该业务的证券公司将不限于“综合类”,放宽到依法设立并获准经营证券自营业务的券商。另外,新办法还删去了旧办法中要求借款人必须是“上一年度公司经营正常,未发生经营性亏损”的规定,使得亏损券商也可以参与股票质押贷款,通过贷款支持渡过暂时的难关。
出处 《股市动态分析》 2004年第45期4-5,共2页 Stock Market Trend Analysis Week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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