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军分区,驻皖各部队(师级以上单位):现将《国务院中央军委批转全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民政部总政治部全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国发[2004]15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一、认真对照《通知》精神,进一步落实拥军优抚安置政策。拥军优抚安置工作涉及部队官兵和优抚对象的利益,直接关系到军队稳定、国防建设和社会发展。
出处
《安徽省人民政府公报》
2004年第18期24-25,共2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Anhui Provi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