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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准公益性水管单位资产的划分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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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务院体改办《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根据水管单位承担的任务和收益状况,将其分为纯公益性、准公益性和经营性3种类型。要求准公益性水管单位对使用的公益性资产和经营性资产科学划分,并在理清资产的基础上,严格区分承担防洪、排涝等公益职能部门和承担供水、发电及多种经营职能部门,内部实行事企分开、财务独立核算。本文结合陆浑水库实际,就准公益性水管单位资产(主要指固定资产)
作者 王建中
出处 《河南水利与南水北调》 2004年第1期65-65,共1页 Henan Water Resources & South-to-North Water Diver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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