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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电力迎峰度夏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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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电力迎峰度夏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4]47号)转发给你们,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一、提高认识,切实做好电力迎峰度夏工作的组织领导。近年来,随着我省经济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全省电力消费急剧增长,电力供应已从2002年以前的缺电力、不缺电量转化为电力、电量双缺。今年上半年。
出处 《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报》 2004年第23期15-20,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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