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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在地方立法中的地位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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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地方立法实践中,常常会遇到这样一个问题,即:对地方法规草案某些条款的设定,起草法规的行政职能部门和政府法制部门的意见往往与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机构、统一审议的机构以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不一致。争论的焦点是:政府方面认为,法规草案条款内容的设定是由国务院部、委的规章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的规章做出明确规定的;
作者 刘锦森
出处 《新疆人大》 2004年第12期26-28,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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