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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宣判首例消防责任事故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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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湖北武汉市江汉区法院日前以消防责任事故罪判处武汉市商职医院院长曾宪考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这是新刑法增设"消防责任事故罪"以来,武汉首次以这一罪名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2004年1月21日,武汉商职医院患精神病的职工李某在医院纵火。
出处 《新疆人大》 2004年第8期16-1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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