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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市实行人大常委会主任与市长联席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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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昌吉市制定并实行人大常委会主任与市长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或领导指示临时召开;联席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或常务副市长主持召开,会议议题由双方协商确定;参加会议的人员为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副秘书长、各工委主任,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市督查室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领导。每次联系席会议结束后,将主要内容形成联席会议纪要,由市政府负责具体落实。
作者 俞存武
出处 《新疆人大》 2004年第3期23-2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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