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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议”是加强人大监督有效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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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评议是指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对一府两院和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法和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检查、评论、监督的行为。 "评议"这种监督方式,是地方人大在新形势下依据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把对本级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监督落到实处的有益尝试。
作者 杨孟才
出处 《新疆人大》 2004年第1期32-34,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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