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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宪,完善国家法治之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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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这次宪法修正案草案是根据中国现阶段发展的水平与法治现状,在反复征求各方面意见,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提出来的。修正案所进行的各项修改,适时与适当。1999年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第1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其中,“依法治国”是通向法治国家的手段、方式或方略;“法治国家”是依法治国要达到的目标或归属。法治国家的根本要求是国家对人民自由与权利予以充分保障,这就需要正确定位政府权力与人民权利的关系。
出处 《楚天主人》 2004年第5期12-1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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