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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林福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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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人物档案]林福久,男,1950年生。从1994年9月开始,林历任鞍山市人民检察院税务检察处处长、鞍山市税警机构筹备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鞍山市公安局税侦分局局长和鞍山市公安局内保分局局长等职务。司法机关调查,截至2002年1月,林福久利用职务之便,先后索取和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633万余元。因为贪贿积累了的巨额财产,林被舆论称为“中国第一大款警察”。 时间:2004年5月27日上午。
出处 《法律与生活》 2004年第13期35-38,共4页 Law & 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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