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古时开科取士,读书人读的是四书五经,孔孟圣言。明清之后,考试朝八股方向发展,转承启合,文章越来越束缚人心的灵性,也越来越脱离实践,许多科场成功的人,锦绣文章虽然做得漂亮,人却越来越迂腐甚至胡涂,无非是取得功名的范进或孔乙己而已。 诚然,走上科举求取功名的学子,从启蒙开始,一生中要背诵的是数十万字的圣人之言和几倍于此的注释,以及注释的注释。唐代还要求官员上任时要学习律令,而明清以降,就无此要求。但中国地方长期以来行政权和司法权合一,一有讼争,地方父母官就得坐堂听讼,裁判是非,也就形成了中国古代法官不懂法的客观现实。
出处
《法律与生活》
2004年第17期59-61,共3页
Law & Lif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