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不需要“红头文件”保驾护航
出处
《法律与生活》
2004年第4期36-36,共1页
Law & Life
-
1杨景宇.市场经济与法制建设[J].学习与研究(北京),1993(22):18-20.
-
2郜风涛.不能随意突破法律禁区[J].楚天主人,2010(12):32-32.
-
3徐经胜.钓鱼台国宾馆不是法律禁区[J].共产党员,2008(8):39-39.
-
4刘希平,李建辉,刘归阳.永州市委原副书记闯法律“禁区” 自称新婚夜因贫穷遭妻子奚落激发贪欲[J].共产党员(下半月),2011(7):35-35.
-
5郜风涛:不能以创新为名 随意突破法律禁区[J].中国司法,2010(11):5-5.
-
6皇辉,厚裕.这“红头文件”合不合法?[J].中国民政,1999(6):21-21.
-
7龙伟.“故事”里的“故事”[J].甘肃农业,2005(10):133-134.
-
8知难而进 依法查处[J].工商行政管理,1999,0(17):34-35.
-
9李金海.我观反腐败不力九种[J].党政干部学刊,1995(2):41-41.
-
10周士君.怎容“斗”国法[J].瞭望,2001(16):33-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