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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脑死亡男孩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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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3年11月上旬,一场车祸致使10岁的湖北男孩赵新(化名)不幸脑死亡,开明的父母捐出了他的双肾,使两个生命之花正渐渐枯萎的孩子获得了新生。这起全国首次正式将脑死亡、器官捐献同时付诸实践的经典个案诠释着爱心、奉献和生命的意义,但它却是在我国《脑死亡法》、《器官移植法》均未立法的情况下进行的。正确认识脑死亡,将对推动我国的脑死亡立法有着划时代的意义。
作者 成弘
出处 《法律与生活》 2004年第6期26-28,共3页 Law & 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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