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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正在发生——访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朱苏力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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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法学的发展是与法律职业的发展、社会的发展相联系的。当国家还不是一个现代的工业社会,就不大可能出现一个强有力的法律职业群体,而有活力的法学也很难形成。中国最需要是能提出和解决中国法律现实问题的法学院。法学院要用阔大的方式(InGrand Manner)来教法律,要求学生不仅仅是对实务有了解,还必须对中国社会转型中的一切有所了解,要成为霍姆斯所说的伟大的法律人。中国是个大国,在这个过程中,一定会产生中国的法学流派,中国伟大的法学家,律师,政治家。
作者 魏甫华
机构地区 本刊记者
出处 《法律与生活》 2004年第9期22-29,共8页 Law & 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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