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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厅级高官沦为阶下重囚——湖南省原邮电管理局局长张秀发受贿案侧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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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3年11月17日,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省邮电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正厅级干部张秀发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张秀发犯受贿罪,决定判处其死刑,缓期2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作者 李建新
出处 《新长征》 2004年第3期56-58,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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