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了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的针对性,最近,我们在全省范围内进行了一次"民转刑"案件情况的调查,从对17个市(州)的调查反馈情况看,近3年来,因民间纠纷而转化为刑事案件比上年同比上升48%,由此引发的大案、命案,占同期命案总数的80%;去年1-9月份民转刑案件命案发生132起,占全省同期命案数的62%以上。为了剖析部分案件发生的原因,我们派员赴十堰、荆门的5个县(市、区)的12个乡(镇、场),对比较典型的16起民转刑案件进行了实地调查,现就有关问题作些粗浅的探讨。一、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的类型和特点1.民转刑案件的类型一是婚姻家庭纠纷引发的民转刑案件所占比例最大且呈逐年增长的趋势,这类案件约占总数的37%。主要表现形式是:随着农村务工经商队伍的扩大,人们的家庭观念、思想观念发生了变化,一部分打工经商者另寻新欢;一部分耐不住寂寞者寻求刺激或第三者插足。城市中,由于家庭经济基础、经济条件和一些腐朽生活的影响,包二奶、找情人。
出处
《人民调解》
2004年第8期16-17,共2页
People's Medi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