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民调解制度是在继承和发扬我国民间调解的基础上,不断发展和完善起来的一项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目前我市共有人民调解组织近8000个,调解员5万余人,每年调解各类纠纷11万件。随着人民调解协议书效力的解决及我市调解工作改革的深入,人民调解工作定会有更大的发展潜力与空间,在维护社会稳定中将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但人民调解做为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一种手段,做为整体解决矛盾纠纷机制中的一个环节,还应与公安、法院等政法部门配合,在人民调解的范围上进一步拓展与深化,形成最佳合力,对于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纠纷更具有现实意义。
出处
《人民调解》
2004年第6期8-8,共1页
People's Medi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