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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一案一卡”服务质量跟踪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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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山东省青岛市四方区对百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2003年10月1日起全部实行"一案一卡"服务质量跟踪监督。四方区司法局高度重视基层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诚信制度建设,在全面加强基层法律服务所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以提高办案服务质量、提高社会公信力、提高基层法律服务队伍形象为重点,制订、下发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诚信建设的意见》,并推出了"一案一卡"服务质量跟踪监督措施。"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服务质量跟踪卡",是在法律服务所与当事人签订委托代理合同的同时,将该卡发给当事人,并于结案后15日内反馈。通过当事人对整个代理过程中各项内容的评价,便于业务主管部门及法律服务所的监督。该卡统一编号登记,"一案一卡"。在案件办结时,由基层法律服务所统一收回,并附卷归档。"
作者 郝增福 江谦
出处 《人民调解》 2004年第3期45-45,共1页 People's Medi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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