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工伤职工怎样申请并享受保险待遇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李先生:今年1月份的一天,我乘坐公交车上班,由于公交车与出租车相撞,造成我脚部骨折,近3个多月的时间只能在家休养。请问我这种情况算工伤吗?如果算,怎样才能享受到工伤保险待遇?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处石瑛答:您所受的伤害如果是两车相撞的机动车事故造成的,应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由负责工伤认定的行政部门给出是否工伤的结论。发生事故伤害之后,您应及时通知所在单位,您的单位应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单位所在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也可由直系亲属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申请时,应向所在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
作者 邢岩
出处 《人民调解》 2004年第9期42-42,共1页 People's Mediation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