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编辑同志:几年前,我和丈夫离婚,儿子小强(12岁)随我生活。前不久,小强在门口玩耍时将邻家小孩子打伤。邻居要求赔偿,而我现在收入低,无力赔偿、请问,小强的父亲有承担赔偿的责任吗?阿英阿英同志: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第十六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小强已12周岁,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法定监护人应是其父母。小强造成他人损害的。
出处
《人民调解》
2004年第9期43-43,共1页
People's Medi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