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前不久,胡某乘个体司机的客车回乡探望父母,当车行至胡某家乡时,胡某看见家乡熟人,激动的将右手伸出车外,挥手致意。不料,被路旁树枝挂断右手臂。经医生诊断:胡某右手臂粉碎性骨折,胡某住院45天,花去医疗费用7000余元。伤愈出院后,胡某认为自己是乘车时受的伤,司机肯定有责任。于是,他找到该车司机,要求赔偿医疗、护理、误工等费用共计1.1万元,可司机则认为:车内多处显著位置贴有"行车时请旅客切勿把头、手伸出车外"的告示,而乘客胡某受伤完全是由于自己的过错所造成的。责任在于他自己,损失也应由他自己承担。因此,该客车司机表示拒绝赔偿。而胡某索赔无果后。
出处
《人民调解》
2004年第2期40-40,共1页
People's Medi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