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编辑同志: 我和李某是多年好友。2003年11月李某出国学习,将其拥有的一辆桑塔纳轿车以3万元的价格卖给了我。在办理相关过户手续时,我发现李某于2003年9月按保险价值5.5万元向保险公司支付保费的保险单。我笑着问李某以3万元的价格将车卖给我是否太亏了。李某说"我们这么多年的好朋友,我又急于用钱,有什么亏不亏的!"此后,保险公司在未提出任何异议的情况下为我签发了保险过户批单。
出处
《民主与法制》
北大核心
2004年第24期62-62,共1页
DEMOCRACY AND LEGAL SYSTE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