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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吃骗喝不付钱 大打出手伤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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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维持丰台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判处寻衅滋事者李某有期徒刑三年,其同伙刘某有期徒刑一年。2003年12月13日夜,李某与刘某和几个哥们儿商量好,到外边"蹭"顿饭吃。
作者 木阳 门玉顺
出处 《民主与法制》 北大核心 2004年第13期59-59,共1页 DEMOCRACY AND LEGAL 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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