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核力量有两种作用,一是威慑,一是实战。核威慑是最好的遏制核战争的方法,核战争又可以被看作是核威慑失败的产物。因此,在过去60年时间里,核威慑成为了国家核力量最现实的功能。所谓核威慑,有多种定义,大致说来,它应当分为核力量、使用力量的决心,以及威慑信息的传递三个层次。威慑的效果,可以被认为是这三个要素的乘积,其中任意一个不成立,则威慑便不成立。具体来说,就是国家首先要具备有效的核力量,数量足够,质量可靠;
出处
《兵器知识》
2004年第4期50-52,共3页
Ordnance Knowled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