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福州市鼓楼区的林先生来电反映了自己就餐索要发票时的一件尴尬事。前不久,林先生与几位好友在福州市六一北路某火锅城就餐。在结完帐之后,当班服务员只给了一张收款收据,林先生要求换成发票,服务员坚持不肯,理由是林先生在结帐之时已经接受了该火锅店的打折优惠,所有的费用打了九折,优惠部分就是纳税款,火锅城最多只能够给林先生开一张收款收据作为凭据。而众所周知,国家正规的发票与收款收据简直就是两码事。
出处
《质量技术监督研究》
2004年第11期30-31,共2页
Quality and Technical Supervision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