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试论韩国非典型担保制度对中国立法的影响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我国立法中没有确立非典型担保制度,因此,要借鉴韩国的做法,适应社会的要求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在民法典中规定担保物权或制定单行法,确立非典型担保制度,以便丰富和完善我国法律体系。
作者 尹茂国
机构地区 延边大学法学院
出处 《延边党校学报》 2004年第4期34-36,共3页 Journal of Yanbian Party School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