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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泄暴怒,他成了杀人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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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般说来,犯罪有两大类型:一种是残害无辜,罪行累累,即使毙了还不足以平民愤;另一种则是由于一念之差,偶尔失足,于法不容,于情却颇堪可怜。关于后者,派出所所长罗勇胜讲述了他处理过的一宗案子——
出处 《源流》 2004年第10期38-39,共2页 Origi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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